协会动态

News & Insights

返回列表

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
政策法规广东省网商协会3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平台经济的决策部署,更好地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行为,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研究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4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    一、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(网址:http://w.sanr.gov.cn),在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或登录商务部官方网站(网址:http://ww.nofcom.gov.cn),在首页“互动交流"栏目中的“征求意见”提出意见。

    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zsvf@sanr.gov.cn或dzswf@nofcom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
    三、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(邮政编码:100088)或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电子商务司(邮政编码:100731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
    《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》共二十条,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一是扩大法律调整范围。在当前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。二是健全平台责任制度。在当前的定额罚、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,丰富规制手段,支撑常态化监管。三是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。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,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,强化部门联动、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。四是规范电子商务突出违法行为。聚焦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,切实回应社会关切。五是深化电子商务开放合作。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同国际相通相容,加强行业自律,引导有序出海,增加对外反制措施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


    附件:
    1.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
    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
    ↓ 扫码下载附件 ↓
    百度网盘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6feplOPgpMndxGydCW_MKQ?pwd=epqt 













    倡行良性行业竞争,AI 出海重塑新赛道丨协会6月月报

    2026-07-03

    公开征集!《跨境电子商务(出口)经营者合规指南》团体标准起草小组成员 | 通知公告

    2026-07-02

    从“6·18”内卷治理到广告测评新规 | 合规服务中心月刊-第10期

    2026-06-30

    一图读懂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| 政策资讯

    2026-05-29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文末矩阵.jpg